更新时间:2022.06.21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
撤销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适用除斥期间制度。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
债权人撤销之诉的时效是一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但是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则消灭。
合同撤销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中有约定管辖地的,在不违反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规定前提下,可由约定的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人的撤销权期限一般是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一直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依法会消灭,债权人不再享有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当事人的规定:如果债务人恶意减少财产或者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以债务人为被告,获利第三方为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行使法定撤销权。
以下情况撤销权灭失: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要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需要自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请求权分为债权请求权和物权请求权。根据法律规定,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超过三年提起诉讼,义务人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拒绝履行义务,权利人丧失胜诉权。自权利受到损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的规定: 1、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赠与人能随时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和具有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除外。 2、受赠人出现法定撤销情形的,赠与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