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1
公安检察院法院的立案管辖范围: (1)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不需要经过侦查的自诉案件; (2)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 (3)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4)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案; (5)由监狱立案侦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几个人民检察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检察院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检察院管辖。 另外,对于下列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指定管辖: (一)管辖有争议的案件; (二)需要改变管辖的案件; (三)需
刑事案件管辖权规定: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场所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场所包括犯罪场所、犯罪场所、犯罪结果场所和实际财产取得场所; 2、对于犯罪嫌疑人居住辖的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犯罪准备地、赃物销售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较为合适的案件,以及流逃犯罪、共同
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指定管辖。对管辖不明确的案件,可以由有关人民检察院协商确定管辖。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如果涉嫌的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下列情形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一)监察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案件; (二)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
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案件包括: 1、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低保户请求侵权赔偿的; 2、因实施见义勇为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民事权益的; 3、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4、其他确需支持起诉的案件。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
如果发现不属本院管辖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但是,人民法院立案审查时没有发现本院无管辖权,而是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没有管辖权,程序上应如何处理没有明确规定。目前有三种意见:一是认为经开庭审理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人民法院可以径行作出判决;二
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
检察院不起诉后的处理如下: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的决定书,同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下列机关和人员: 1、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属于单一罪行的案件,需要查清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属于数个罪行的案件,需要已经查清的部分罪行达到起诉条件。 2、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确实是对证据质量的要求,是指用以明犯罪事实的每一个证据依据必须是客观真实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