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具体条件和办理程序规定如下:《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
刑拘后,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
刑事拘留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刑拘期间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均可
刑事拘留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
刑事拘留办取保候审程序如下: 1、被申请人或者其家属、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2、办案机关应当填写取保候审申请书,报县、市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保证人或者保证金应当交由办案机关审查。如果有担保人,请填写担保书; 4、填写取保
拘留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取保: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若符合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的,则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
刑事拘留后符合取保候审情形的,可以取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刑拘后符合以下条件的能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
一般是在被刑拘的二十四小时之后,进行取保候审。在罪犯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有在二十四小时内讯问罪犯的权力,因此取保候审应该在罪犯被拘留的二十四小时之后。罪犯被刑事拘留后,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才能进行取保候审。罪犯被刑事拘留后,如果要申请取
取保候审后一般不会再刑拘,但是如果违反了取保候审义务的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三、四款规定,被取保候
能,前提是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