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第三人撤销之诉可以上诉。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其一适用主体。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其二管辖法院。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不适用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的规定。其三提起时限。第
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
(1)对判决效力扩张负面影响的矫正;(2)对当事人主义缺陷的弥补;(3)对第三人权利保障制度的完善。首先,是判决效力突破相对性进而对第三人产生实际约束力可能造成对第三人不利的风险,为防止这种风险最终转
1,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认为调解书内容损害其权利的,或者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向作出调解
1、如果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服一审判决,他的地位是上诉人(注明原审第三人); 2、如果是原审被告不服,并对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起上诉,那他的地位是被上诉人(注明原审第三人); 3,如果是原审原告或
撤销权之诉起诉状范文: 原告:写清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事项。 被告:信息同原告,不清楚出生年月的可写年龄。 案由: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诉讼请求:明确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时效是:第三人应该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逾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予驳回。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法律规定的第三人,优于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确认之诉没有专门的条款规定。确权有关起诉的内容,包含在起诉条件的内容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
可以上诉的三种裁定,具体如下: 1、不予受理;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1、不予受理;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4、保全和先予执行; 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