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质押合同中质物的状况是,由质权人占有和妥善保管。如果质权人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损害出质人权益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另外质权人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的,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
(1)合同标的不同。动产质押的标的为有形的动产;权利质押的标的为无形的权利。 (2)标的物的移转占有方式不同。动产质押,出质人向质权人交付质-物;权利质押,以证券化的债权设质,将设质情况通知债务人即可,以股份、股票或知识产权设质,依法质押登
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区别: 1、合同标的不同。动产质押的标的是有形动产;权利质押的标的是无形权利; 2、标的物的转移和占有方式不同。动产质押,出质人向质权人交付质物;权利质押,以证券化的债权质押,通知债务人质押情况,以股份、股票或知识产权质押
设定质权需要签订质押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内容一般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等。
没有做登记的质押合同有效,质押合同自主合同依法成立生效之日一同生效。未交付质押物的质押权一般不予设立,但有价证券出质的、以基金份额或股权出质的、以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
质押合同到期后主债权存在的享有质权。质押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则质押合同无效。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执行。
设定质权要签订质押合同,而且质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且需要具备以下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质权人对质押物没有使用权,除非经过出质人的同意,在质权存续期间如果质权人未经出质人的同意使用质押物造成损害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抵押权属于物权,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所谓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
质押合同一经生效质权即为成立。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质押合同产生效力,质权在质押合同生效后成立。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支付金钱或履行责任的担保,债务人如果
1、从属性; 2、不可分性; 3、物上代位性; 4、优先受偿性。我国《民法典》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