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的法律效力:经公证的遗嘱效力优先于未经公证的自书遗嘱效力。若两份遗嘱均办理了公证的,则应当按照遗嘱成立的先后顺序确认其法律效力,即成立在后的效力优先于成立在先的法律效力。
附义务的遗嘱与公证遗嘱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是有效的。有效的遗嘱满足的条件是被继承人在立遗嘱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被继承人立遗嘱时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但是根据民法典的新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效力。立
遗嘱在被遗嘱人办理公证手续后,也可以再被遗嘱人进行更改,如果公证还没有完成的,由遗嘱人本人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遗嘱的变更。《民法典》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定立的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
公证遗嘱优与其他遗嘱,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因此,公证遗嘱的效力优于其他一切遗嘱。不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都是有效的,但公正是效力最高也是最可靠的方式。
遗嘱人烧毁公证遗嘱文书不能视为撤销遗嘱。烧毁遗嘱不影响遗嘱的效力。遗嘱人可用另立新遗嘱的办法,或者用与遗嘱意思相反的行为撤销原来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立遗嘱与公证遗嘱哪个更有效取决于订立时间。以符合法定要件的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也就是说遗嘱效力确定的基本依据是遗嘱意愿表示时间的先后,而非是经公证与否,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都是法律承认的遗嘱形式,二者不存在效力上的优劣之分,但如果同时存在有效
自书遗嘱不可以推翻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只能是公证撤销、变更或重新公证新遗嘱。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
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不能公证,因为根据《遗嘱公证细则》明确规定了,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带上遗嘱书和本人的身份证件等材料到本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死亡的不能再办理遗嘱公证。
最后签署的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遗嘱,在形式上符合条件的,最后签署的遗嘱有效,原遗嘱撤销。最后签署的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遗嘱,在形式上符合条件的,最后签署的遗嘱有效,原遗嘱撤销。最后遗嘱具有更大的法律效力。法律明确规定,有多重遗嘱的,以最后一
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不能公证,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规定,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第五条规定,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
公证的遗嘱效力优于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一切形式的遗嘱。公证遗嘱是依公证方式而设立的遗嘱。是证据力较强的一种遗嘱形式,为多数国家立法所采用。中国法律将公证遗嘱列为5种形式之首。
根据我国法律条款规定,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是不能够进行公证的。遗嘱人已经去世的,是不能够再进行办理遗嘱公证的。遗嘱公证通常情况下是指在公证员的见证下由遗嘱人进行签订并且宣布遗嘱的一种形式。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的一方首先到场,公证员必须对遗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