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根据我国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相关解释,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若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若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参照法律其他规定计算。即
工伤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分别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计算,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工伤职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家属误工费没有法律依据。 如果家属工作的单位扣了工资的,那么,家属护理职工的,可以要求
工伤陪护费即工伤护理费,分为工伤治疗期间以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两种情况。治疗期间的护理费是按护理需要的人数计,给每人每月给开工资,工资数额由企业同受伤职工或家属协商确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直到一个治疗期结束。确需生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陪护费的赔偿标准作出了规定。一般来说,如果是没有固定收入的工伤员工家属,那么护理费可以根据当时护理工的标准计来算。如果是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进行护理的,那么护理费要根据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来确定赔偿金额。但是,不可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一般是受害人的收入或者是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
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日常生活不便,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 陪护费需要根据护理人员收入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来计算。
陪护费需要根据护理人员收入、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来计算。陪护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别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医疗事故造成患者卧床不能自理,需给予患者或家属陪护费赔偿,陪护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期限确定,受
家属陪护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2、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具体如下: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陪护费赔偿金额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