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1、根据责任认定,被告应当承担全部赔偿,具体赔偿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2、治疗终结后,可以进行伤残鉴定、误工时间鉴定、后续治疗费鉴定、护理期限鉴定,鉴定后可以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3、可以起诉车主、交强险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在限额
工伤中陪护费的计算: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一般情况下,陪护人员可以主张交通事故误工费。陪护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陪护人员没有收入的,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陪护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
这个就按照陪护费来算,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同时还要看护理人员是否有收入,如果有,按照误工费来计算,如果没有收入,那么可以参照当地同等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同时,护理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陪护费的赔偿标准作出了规定。一般来说,如果是没有固定收入的工伤员工家属,那么护理费可以根据当时护理工的标准计来算。如果是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进行护理的,那么护理费要根据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来确定赔偿金额。但是,不可
工伤中陪护费的计算: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据我国法律规定,因公受伤职工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享有生活护理费的赔偿。生活护理费的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出,其支付金额分为三个等级: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工伤职工没有误工费,但有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在此期间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仍然和原待遇一致。而工伤的陪护费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40%/30%。具体按职工生活不能自理的程度的来算。
住院陪护费的计算一般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陪护费一般这么计算: 1、误工费根据实际误工时间及被害人收入水平进行计算; 2、陪护费根据被害人必要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