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认定: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首先,行为人违反国家对书号管理的规定,出卖或者向他人提供了国家标准书号,侵犯了国家对书刊出版的管理活动。其次,当被出卖的书号用于出版淫秽书刊时,客观上又造成了淫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法律规定,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本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 (2)行为人必须是违反国家关于出版方面的规定,实施了向他人(包括个人和单位)提供书号的行为。 (3)这一行为,必须造成淫秽书刊出版的后果。 (4)行为人在提供书号时,并不明知该书号将被用于出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既遂的量刑: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的判刑: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的刑法裁量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既遂的处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为他人提供书号、刊号,造成淫秽书刊出版的行为。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的判刑: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的认定标准是: 1、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单位均能成为; 2、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其提供的书号被用于出版淫秽书刊是不明知的; 3、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