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民事诉讼执行中的执行中止,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法定中止诉讼的原因,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不宜进行,因而法院裁定暂时停止执行,待这种原因消失后再恢复执行程序的制度;终结执行是指已经开始的强制执行因发生某种法定的特殊情况不能继续进行,因
要按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处理。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等刑事案件结案后再处理。如果有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或者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等情况的,中止诉讼。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5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2、根据《民诉意见》第199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经审判委员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随时可申请恢复 执行中止:执行过程中,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程序的,叫执行中止。依据法律规定,申请人认为可以延期执行的,即可以向人
民事判决已生效,不能要求法院中止执行,如果涉及刑事犯罪,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无论需要立案侦查的案件与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案件是否属于同一法律事实,在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未被依法撤销前,当事
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
强制执行中止满3年不再执行一般是指,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期限是:六个月。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之后,当事人上诉的期限是十五日。如果是超过十五日不进行起诉的,判决书就会开始生效,而一审判决书执行的期限按规定书写明的期限进行执行。如果是法院做出的是二审判决,那么判决书自送达的时候进行
执行过程中,对一些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以后,有时债务人可能会与债权人团体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生效后,破产程序就会中止。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两种后果: 第一,破产宣告受到阻却。据此,清算组成立和接管财产的情况无从发生,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