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婚姻法》并未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宣告婚姻无效的权利, 《婚姻登记条例》也未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有宣告婚姻无效的权利。 婚姻登记机关只有撤销婚姻的权利,没有宣告婚姻无效的权利, 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只有人民法院。
有权宣告婚姻无效的只能是人民法院,婚姻登记机关并没有宣告婚姻无效的权力。 《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会存在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登记的情况。比如下列情况: 一、结婚的男女双方不是自愿结婚。 二、结婚的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三、结婚的男女双方或者一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我国的法定婚龄为男性二十二周岁,女性二十周岁,如果是少数民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一起到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民政局。诉讼离婚不需要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
1、结婚登记一般是不可以撤销,只有特殊情况下才可以撤销。 2、我国民法典婚姻法编只规定了两种可以撤销的结婚情形,胁迫结婚以及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却不告知的。
婚姻登记不可以撤销,撤销婚姻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因胁迫结婚的婚姻和婚前隐瞒患有重大疾病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一)婚姻登记撤销的条件 (1)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2)自结婚登记之日起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至申请之日不超过一年 (二)婚姻登记撤销的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结婚登记只有符合法定可撤销条件的才能撤销,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结婚登记。 可以撤销的情形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因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如下: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