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舞蹈作品拥有舞蹈作品版权。舞蹈作品基本上都是版权法保护的人体动作的设计作品,我国版权立法对舞蹈作品的界定有些狭窄。
电影类作品版权主体一般指的是,制作者、作曲者、作词者、导演、编剧、摄影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以及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而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对该电影作以及电视剧作品享有署名权。
以下作品能办理版权注册: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
合作作品著作权人要求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立法、行政和司法性质的文件。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都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及公式。这类作品通常没有创造性特
盗版侵权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可以办理版权注册的作品包括如下: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艺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的方式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
著作权的内容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具体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其他著作财产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探视子女,若危及子女身心健康的,经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终止探视权。因此探视权不仅是父母的权利,也是子女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