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6
我国刑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为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构成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行为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 1、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3、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
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为: 1、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即可立案。有以下情节的可认定为情节严重: (1)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确定:一、情节严重是指:(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般指的是通过窃取或者其他方式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服务类型的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到公民个人信息,以售卖或者其他形式非法提供给他人获取利益的,情节严重的行为,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买卖行为涉及到的刑法罪名是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若要构成该罪,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一般来讲,违反了对个别公民个人信息的保密义务,不会构成犯罪。“情节严重”是指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获利较大,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多人信息,多次出售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