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行政诉讼二审终审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同时,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当事人向上一级
行政诉讼二审的审限计算方式是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特殊情况按法律规定。法律的具体规定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
行政诉讼原告申请抗诉参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申请抗诉的情形主要是: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行政诉讼法对申请法官回避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依法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如果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的,也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行政诉讼二审申请再审之后,如果上一级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再审申请,则当事人可以申请二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申请二审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向其提出检察建议。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就一案件申请再审的具体方式为: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或者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向
公民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法律援助时要同时具备以下的条件: 1、行政诉讼案件属于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按规定,以下几种情况诉讼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即可以申请法援: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行政诉讼原告申请抗诉参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申请抗诉的情形主要是: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
行政诉讼的原告可以通过依法向人民检察院递交抗诉申请书、生效的裁判文书等材料的方式来申请抗诉。如果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确有错误的,应当提出抗诉。
行政诉讼抗诉申请的提出:当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申请抗诉向检察院提出。对于行政诉讼抗诉申请时效一般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因此要在规定的时效范围内容进行提出抗诉的申请,才能更好的诉讼。
在行政诉讼中,下级人民法院或有关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审,但要符合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或者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