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土地使用权抵押,指的是债务人将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偿清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的行为。土地的使用权在抵押关系生效之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债务到期后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拍卖,该债务人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拍卖的价款优先抵偿
质押与抵押的区别:1、实现方式不一样。质押要将物品转移交付至质押权人手中占有,否则,质押权不成立。抵押则不一样,抵押不转移占有,抵押物仍然为抵押人所使用;2、权利指向的对象不一样。质权指向的是动产,没有不动产质权。抵押权指向的是不动产和特殊
房产证抵押给私人是有效的。房产证抵押不能等同于房屋抵押,两者是不同的。房产证抵押后,抵押权人最好前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以维护自身的抵押权。进行登记的好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可以确定该房屋的所有权是否属于抵押人;第二,如果该房屋被多次抵押的
可以买,但是有风险。如果卖家没有通知抵押权人或者购房者,其转让行为无效。按照相关规定,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否则转让行为无效。另外抵押人若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
房屋抵押权以登记为取得条件。一般情况下,房产买卖不影响有效的抵押权的实现。 抵押权人可以选择如下途径维权: 1、正常行使抵押权; 2、协商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或提供其它担保; 3、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
别人不可以拿其他人房产证抵押贷款。具体情况如下:持他人房产证是不可以办理贷款的,其产权权利不属于个人的,无法凭此作为抵押凭证来办理贷款。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
依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动产质押主要指的是企业或单位将动产(包含由商品或者原材料等等)存放在银行指定地方或确认的存放仓库作为质押物,质押物在银行监控下进行流动,据此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动产质押在法律上则指的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
抵押状态下不能补办房产证。 抵押后再补办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是私人抵押房产,没有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那么系统该处房产是处于正常状态,可以去登报遗失然后补办。 但是对于未做抵押登记的抵押行为,通过欺骗行为遗失补办房产证,应当视为违约行为
抵押与质押在经济活动中,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他们对应的法律后果也是不相同的。抵押与质押主要有以下三点区别。 一是手段不同。抵押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物的占有权归抵押人。而质押则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质物的占有权归质权人。 二是
最高额抵押的债权包括了债务人在履行期内的所有债务。最高额抵押的实现,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抵押权担保的债权数额已确定;二是债权已到履行期。故当事人除规定决算期外,还应当规定债的履行期限。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
房产证抵押贷款要银行流水。用房子做抵押贷款,各贷款机构依然会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来发放贷款。在考察个人还款能力的时候,会通过查看个人的收入情况、个人的信用情况以及个人的资产状况等综合而定。而个人的收入,往往都是通过银行流水来查看的。因此,房
单独房产配偶不签字的,也能抵押。房产的所有权归一方所有的,那么在处分房产时,当事人可以拥有房产的独立处理权,无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当事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可以和债权人去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将房产抵押给债权人;如果房产属
夫妻一方抵押夫妻共同房产,该抵押行为无效,但有证据证明另一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行为有效。因此,夫妻一方抵押共同房产,应当在对方同意或可视为同意的情形下进行。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