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当事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收养小孩入户:年满三十周岁。但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其他条件。
办理收养手续上户口。通过以下方式:1、收养人符合收养条件的,成功收养孩子后,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2、办理收养登记后,领取收养证。收养人与被收养人,愿意的还可以双方签订收养协议,或进行收养公证;3、到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交收养证等
1.婚生子女出生登记:书面申请报告;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结婚证。 2.非婚生子女出生登记:书面申请报告;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对无《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中没有明确母亲或父亲的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给婴儿上户口的,需要携带《出生医学证明》、小孩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填写《新生婴儿落户申请表》后,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即可。
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双方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随父或母户口簿到随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落户口手续。
孩子上户口应该在出生后的一个月内,到父母一方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进行办理登记。需要带上孩子的出生证明,父母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如果是二胎,还需要二胎审批表。如果超时申报的,还需要提交孩子未随户口在外市的父母的入户证明
上户口手续: (一)办理地址: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二)办理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
上户口所需材料: 1、新生婴儿(含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入户申请书》。 2、《出生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或母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双
大学生转户口迁入的手续如下: 1、凭录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带上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迁(移)出登记,经审查复核后由派出所签发户口迁移证件。并注销原户口。 2、到所在录取学校报到注册时,向学校户口管理登记机关递交户口迁移证件及录取通知书
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双方结婚证及其复印件; 《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随父或母户口簿到随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落户口手续。 2、在派出所户籍部门指导下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当场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