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即没有抵押、担保等情形的债权。
抵押债权在破产清偿债务的顺序为最后清偿,在其之前应当对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等费用进行清偿。
破产清算债务偿还顺序由法律进行规定。法律规定如下:1、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随时清偿,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破产企业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公司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同的公司性质经营范围有所不同,每家公司都有各自的债务,债务承担的主体也有所不同。那么有限公司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有限公司债务清偿是什么顺序?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
针对你的情形,律师答复如下: 登记的抵押权》留置权》质押权》未登记的抵押权》普通债务 无论是登记的抵押权还是未登记的抵押权,时间在先的优先啊。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2、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当个人独资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时,应当按照以下的顺序进行: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企业所欠税款; 3、企业其他债务。 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个人独资企业及其投资人,在清算前或
企业破产后债务偿还的顺序如下:首先,破产财产应当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再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赔偿如下: 1、破产财产须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2、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