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3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离婚分割要看房屋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房屋登记为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会影响最后的分割结果,因为这两种共有方式的法律基础并不相同。在共同共有中,夫妻双方不分份额的对整个共有的房产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承担义务。因此在离婚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离婚时分割房产,需要按照以下的规则来处理: 婚前夫妻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其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进行贷款,房屋登记在其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银行贷款的,离婚时该房产首先需由双方协议处理。 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
保险离婚时分割的方式如下: 1、夫妻一方个人账户享有的养老保险金,离婚时一方已经退休,领取养老保险金的,该保险金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人身保险,夫妻一方依据以生存到一定年龄为给付条件,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应当认定为夫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1、婚前买的房,且已付清房款,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分割;2、如果是婚后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买的房,那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分割;3、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买的房,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是
如果一方在婚前购买房产并支付首付,房产登记在其名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下,离婚时该房产应由离婚双方约定分割方式。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诉至人民法院处理的,法院通常会作出如下判决:1、该房产归不动产权证书上登记的一方所有;2
婚前买的房屋在离婚的时候如何进行分配,要看具体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一方婚前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个房屋是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配偶无权分割。即使是结婚之后才取得房屋产权证的,那么也不能改变
婚前买的房屋,在离婚的时候如何进行分配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情况区别而论。一般存在以下三种情形: 1、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且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名下,那么房屋是属于出资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进行分割; 2、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购买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系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
婚内购房离婚分割的问题,需要按照一定的顺序来解决:第一,夫妻双方应当就房产的分割方案进行协商,只有协商不成功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而确定具体的分配方案的时候,双方应当注意签订书面的财产分割协议,以避免后续纠纷的产生。只要出于夫妻双方的自愿,
男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子,应当被认定为男方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并不存在分割的问题。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如果男方在此之前将房产的一部分赠与给女方,同时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的话,这时候这套房产就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才能分割,一般是平均分割。第一,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市场价值计算,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现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婚前买
夫妻购买按揭房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婚前购买,另一种是婚后购买。对于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分割问题主要依据房产证的所有人。房产证所有人为夫妻两人,则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若房产证上所有人只有一方,则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房屋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男女双方都有权分割。如果双方约定有赠与的份额,也就是双方按份共有,那么在离婚时双方就按照约定的份额分割房屋。如果没有约定按份共有,则推定为共同共有。在离婚的时候,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