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9
目前,没有关于串通投标罪司法解释的出台。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对串通投标罪情节严重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对于串通投标罪作出了相关规定。
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者与投标者、或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国家和集体的合法权益,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损害招标人、投标人、国家和集体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金额50万元以上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颁布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六条的规定: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
串通投标罪的判刑标准是:行为人犯串通投标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害了正常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也侵害了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串通投标罪的量刑: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妨害作证罪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司法解释,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 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投标人、招标人。
重大误解的相关司法解释目前已失去法律效力,但根据新生效的《民法典》,重大误解是指由于受害方当事人的过失,对合同的重要条款产生了误解,作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对于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串标投标罪立案标准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有: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3、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所在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4、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