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7
行政处罚的管辖权是按照下列规则来确定的:一般是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并且该行政机关需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但是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法》规定,除行政机关外,法律、法规所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现在公安机关都实行网上办案,一旦上网,被处罚的案底,是消除不了的,如果要消除,须请示公安局长同意,并报省级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才可以消除,司法部门处罚的案
公司行政处罚记录不可以消除,行政处罚信息自公示之日起届满5年的,记录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再显示,不可以申请消除的。只有在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规定的年限到期后,记录的企业行政处罚记录才不会显示。
被执行行政处罚的一般没有案底,但是会有违法信息的记录,该记录一般是不会消除的,会长期保存。案底则是对犯罪信息的记录,只有犯罪并且被刑事处罚过的人才会有案底,并且案底一般也不会消除。
依据《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行政处罚信息自公示之日起届满5年的,记录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但不再公示。对于企业的行政处罚已满5年,信用中国也不在显示,但是在天眼查、企查查等一些征信机构仍然可以查到已过五年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自公示之日起届满5年的,记录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但不再公示。不可以申请消除的。只有在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规定的年限到期后,记录的企业行政处罚记录才不会显示。
行政处罚罚款执行,行政法规定当场收缴罚款以外,其他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是不能自行收缴罚款的,而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以后到指定的银行交罚款。
行政处罚中罚款的执行方式主要有:行政法规定当场收缴罚款以外,其他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是不能自行收缴罚款的,而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以后到指定的银行交罚款。银行收取罚款以后,直接将罚款上缴国库。
行政处罚终止的程序实际上就是经派出所过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的批准直接终止调查就可以了,但是,行政处罚不会无缘无故的终止,一般情况下都是在经过调查以后发现当事人没有违法事实,违法行为已经超过追究时效或者违法嫌疑人死亡等这些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