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30
著作权,又称为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总称。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著作财产权是无体财产权,是基于
1、发表权:是作者依法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和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的权利。是著作权的首要权利。包括发表作品和不发表作品的权利。 2、署名权:是作者为表明其作者身份,在作品上注明其姓名或名称的权利。包括作者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和不署名的权利。 3、
著作权的财产权包括的权利有: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出租权、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1、复制权; 2、发行权; 3、出租权; 4、展览权; 5、表演权; 6、放映权; 7、广播权; 8、信息网络传播权; 9、摄制权; 10、改编权; 11、翻译权; 12、汇编权; 13、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计算机软件侵权的情形有: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未经软件著作
著作权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制、拓印、录音、录像、复制、摄影等方式,将作品复制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是指以出售或者捐赠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副本的权利。展览权是指公开展示艺术作品、摄影
(一)发表权 (二)署名权 (三)修改权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 (五)复制权 (六)发行权 (七)出租权 (八)展览权 (九)表演权 (十)放映权 (十一)广播权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 (十三)摄制权 (十四)改编权 (十五)翻译权 (十
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冲突有:同属知识产权,但受不同的法律保护,保护的客体不尽相同,并不具有对等性。作品不要求必须进行著作权登记,但商标仅在注册的商品或类似商品范围内受商标法保护,不能排除他人在其它不相同或不类似类别的商品上进行商标注册申请。
著作权侵权的行为具体有: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占有、使用、出售他人作品的; 2、歪曲、篡改、剽窃他人作品的; 3、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4、著作权侵权的其他行为。
著作财产权包括的权利有: 1、使用权,即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 2、许可使用权,即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3、转让权,即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转
侵犯著作权,需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侵权人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具体承担何种民事责任由侵权人与权利人协商确定或者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
侵犯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
著作权人享有的教材权利,具体如下: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开的权利; 2、签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签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的完整性,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