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取保候审属于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就是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
1、捕后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发生变化,使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2、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变更强制措施后已无社会危险性。 3、发现犯罪嫌疑人有不适合关押的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期的妇女而又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4、其他
1、捕后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发生变化,使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2、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变更强制措施后已无社会危险性。 3、发现犯罪嫌疑人有不适合关押的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期的妇女而又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4、其他
对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该在接到通知之后立即办理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的通知检察院;但是对于需要继续侦察,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批捕期间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 1、发现犯罪嫌疑人有不适合关押的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期的妇女而又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2、捕后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发生变化,使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3、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变更强制措
强制取保后没批捕,如果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起诉;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会起诉。
取保过后不能再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但违反规定,可以将当前的取保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或予以逮捕。 对一名犯罪嫌疑人不能同时采取两种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主要是: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对同一犯罪嫌疑人只可以适用
取保候审具有的制度优势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取保候审可以更好地保护人权。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由于没有受羁押,不剥夺人身自由、活动范围较大,可以不经批准会见任何人,有更多的机会和条件与律师接触,便于发现新证据和查找有利于自己的法律资料,为
不予批捕的取保候审案件什么时候结束要分具体的情况。检察院不批捕被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就解除取保候审。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如果以后有证据可以证明构成犯罪,可以防止因为没有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导致的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所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如果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是认为是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不批捕是因为证据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