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纳税人应当在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年度汇算。也就是说,应当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如果你需要所在单位代办2019年度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书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
1、上一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上一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 3、因上一年度终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样;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
根据公式: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计算结果大于 0,税务局会给我们退税,计算
个人申请退税的,既可以前往税务局营业大厅办理,也可以在网上自助办理。网上办理流程如下:首先下载个人所得税 app,注册登录后进入主界面,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再点击“使用已申报数据填报”。之后就可以开始填报申报退税了。
1、上一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上一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 3、因上一年度终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样;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
补交个人所得税需要提供补交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报表;将申报报表提交到税务局,由税务局出具通用缴款书;最后到银行去进行缴税,缴完税3-5天即可出具完税证明等资料。也可到网上进行补缴。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
个人所得税之所以要补税,是因为2020年3月至6月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时,个人的预扣预缴税款比年度应纳税额少了,因此要进行补税。个人所得税补税的可以按照下列步骤进行补缴: 1、补交个人所得税需要提供基本资料。 2、做好补交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