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7
《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可以转继承,但是不能够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不是所有的遗产都可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例如,专属于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专属于被继承人本人的财产权利。
被继承人的债务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的以其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承担相应的债务偿还责任。
父亲去世后没有遗嘱需要通过法定继承继承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法定继承是指《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继承顺位,在遗产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
配偶子女遗产继承比例是平等的,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遗嘱公证不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
仅凭遗产继承人在自书遗嘱上签字是无法认定遗嘱生效的。自书遗嘱有效的条件有:自书人需要有行为能力;所立遗嘱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受胁迫或欺骗;自书遗嘱的内容是合法合规的;自书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等。即需满足前述所有要
嘱继承比法定继承更优先。被继承人死亡后,生前立有遗嘱的,应当发生法律效力,遗留的遗产应当按照遗嘱处理,生前未立有遗嘱,或者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未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可以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父亲的遗产继承的人如下: 1、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继承权男女平等,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继承开始后,
遗嘱中的继承人可以包括: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多数人,如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先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等。
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仅仅限于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多数人,如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先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等。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能作为受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