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移送审查起诉阶段是可以提审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诉讼法》第17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既是对侦查工作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
盗窃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笔录的目的: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在会见之前往往已经通过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的会见以及审查起诉阶段对案卷材料的查阅,已经对案件事实有了初步的了解。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要做的工作有: 一、律师接受委托。 二、与公诉机关联系。 三、会见和通信。 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五、代理申诉和控告。 六、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七、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是合理的,但是必须是辩护人的身份才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作为辩护人的,经过检察院的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
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是一个月的时间,若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刑事案件需要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审查起诉阶段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是合理的,但是必须是辩护人的身份才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作为辩护人的,经过检察院的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
刑事诉讼法规定,审查起诉阶段是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半个月。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需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