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行政诉讼有二审,具体如下: 1、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一审
如果当事人对行政诉讼中的二审终审结果不服,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是二审的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如果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也认为有错误的,也可以提出再审的要求。
行政诉讼二审可以开庭。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是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行政案件作出的判决,在法律效力发生之前,由于当事人的上诉,适用于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第二审程序发生后,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
行政诉讼二审终审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行政诉讼二审终审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行政诉讼的二审审限为三个月。《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诉讼审限的规定,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审理上诉案件的,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我国行政诉讼的二审审理方式包括:开庭审理以及书面审理,书面审理一般适用于事实较清楚的案件。《行政诉讼法》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