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9
男方欠的外债如果是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离婚时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有义务偿还。如果该外债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是男方自己欠下的,那么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无需共同承担。
如果双方就离婚时达成债务由男方承担的协议,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效,但这协议只对夫妻双方有效,对外无约束力,男方无力偿还时,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女方偿还。
男方的债务不需要由起诉离婚的女方对其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丈夫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债务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了,双方也应当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离婚为男方一人债务的,女方不需要承担。离婚前一方支付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生活支付的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生活以外的债务应视为个人债务。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为了共同生活或履行抚养、抚养义务等负债,必须认定
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
以下情况可以视为借款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承担: 1、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 3、一方能够提出证据证明该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
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
女方起诉离婚,女方没有婚姻过错的,男方不可以要求赔偿。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过错情形,则男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财产进行了毁损。精神损害赔偿可以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
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要起诉离婚的,男方需要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到法院登记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确认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男方的诉讼请求,
一般来说,男方在婚前欠下的债务,当然属于男方一方的个人债务,女方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存在例外,如果债权人能够举证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需要的,这时候女方也需要承担连带偿还的责任。这主要是因为,夫妻共同债务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