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当股东瑕疵出资或抽逃出资,经公司催讨后并未补足,即使该股东未抽逃全部出资,公司章程中可规定股东会在保留其股东资格的前提下,解除与其抽逃出资额相应的股权。
瑕疵出资股东不可转让其股权。未全额投资或者出资的财产权存在缺陷,不包括根本未投资或者履行出资义务后的抽逃出资。缺陷投资股东可以转让其股权,但转让行为当然不有效,转让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生效。因此,应具体分析缺陷股权转让是否影响转让行为的有效
出资人以对第三人的债权向公司出资,属于合同权利的转让,对公司来说实际上等于用“现金买欠条”。由于债权的清偿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还会产生额外的清偿成本、折价等,所以其他股东在同意债权出资前要充分考虑
出资人以对第三人的债权向公司出资,属于合同权利的转让,对公司来说实际上等于用“现金买欠条”。由于债权的清偿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还会产生额外的清偿成本、折价等,所以其他股东在同意债权出资前要充分考虑
当然可以。为了鼓励投资,尽最大可能促进每一项社会资源的投入到公司,来促进经济的发展,公司法对股东出资做了相当宽泛的规定。只要可以估价,同时可以依法转让,又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都可以作为出资
1、股权和债权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用以出资的,法律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货币,以及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可作价出资,但法律规定
对于公司股东尚未完成实缴出资义务的股权是否能够依法转让,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1、章程约定股东应当在指定期限缴足实缴出资,但期限尚未届满的,股东已经缴纳章程约定已经到期部分应缴出资或全部出资期限均未届满的,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所持有的全部股权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现金形式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司足额补缴。当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确认公司股东是否已经实缴出资: 1、核查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2、查验会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3、收取银行询证函、银行进账单。 股东出资的具体方式如下: 1、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