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6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我国的行政处罚包括的种类有:罚款、警告、通告批评、行政拘留、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限制生产经营活动、吊销或暂扣许可证及执照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拟定本区域财政部门有关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审查本部门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监督检查财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等情况;等等。
对于应当对其处以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具体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行政处罚的程序:1.调查取证;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1、行政处罚适用的前提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客观存在。 2、行政处罚适用的主体是享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3、行政处罚适用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如下: 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 3、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 4、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时效未被发现。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
行政处罚的撤销条件是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以及明显不当的。此时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委托代理范围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授权,代理权限一般限于: (1)代为起诉、应诉; (2)代理申请诉讼保全或证据保全; (3)申请回避、向法庭提供证据、鉴定人和勘验人、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请求调解,发表代理意见; (4)申请执行; (5)双方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