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保险合同解除情形有以下两种: 1、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2、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
只要是以下情形就可以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
职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这也是保障劳动者的权利的一项内容。因此,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不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是无效的。所以说,作为劳动者而言,即使其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也随时享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的权利。换言之,用人单位不得以
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可以免除处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
一旦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任意解除合同,这是保护投保人利益的需要,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只有在发生下列情形时,保险人才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
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合同,并已办理实业登记的,有求职要求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对于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应当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通过收集下列证据证明: 1.搜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职工花名册。 2.如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
社保缴纳是累计计算的,也就是说,从我们第一次缴纳社保到我们退休这个期间,是允许有断档的。对于我们养老金的领取,只要累计缴费年限达到了15年,我们就可以在退休后每月领取我们的养老金了。当然,不同城市的社保缴费是不累计的,如果我们想要累计缴费,
合同到期不续签,如果是本人意愿不续签的话,是不符合失业保险领取条件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果是单位不续签,用人单位需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这种情形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一、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等等情况,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