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离婚后复婚财产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该财产属于一方的财产。因为离婚后,夫妻关系终止,按照协议约定,一方分得的财产属于一方所有,不属于共同财产,这点应该都没有异议。复婚,重新建立夫妻关系,或者视为夫妻关系的延续,根据《民法典》明
房子婚前财产加了名字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当事人发生财产纠纷时,该房屋也会视为是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将会进行分割。
如果婚前财产在婚后加名,属于赠与,过户后没有特定的理由不能要求取消过户。除非受赠人也就是被加名字的一方存在下列情形: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可以考虑提起诉讼撤销赠与。
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的,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此时则该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有权要求分割。至于怎么分割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则由法院来判决。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离婚在一般情况下归夫妻共同所有,处理方式是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
加上别人的名字,就是共有财产,如果加上的不是配偶的名字,根据房管局现在实行的实名制,就必须在申请时注明所有共有人(安份)的份额;如果加上的是配偶的名字,则视为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婚姻关系结
加上别人的名字,就是共有财产,如果加上的不是配偶的名字,根据房管局现在实行的实名制,就必须在申请时注明所有共有人(安份)的份额;如果加上的是配偶的名字,则视为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婚姻关系结
夫妻在结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汽车,即使登记在一人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参与分割。具体如何分割可以按照下面的规则确定: 第一,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分割方案,尊重当事人的个人意愿; 第二,如果夫妻无法协商一致,在归属问题上产
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置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但是,如果在个人房产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这时候这套房产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配偶就有权请求分割这套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
结婚后如果双方并未生下小孩的话,同时不具有一方存在法定过错的情况,在离婚的时候,应当按照我国婚姻法第39条的规定,由离婚双方平等分割共同的财产。但是,法院在分割共同财产的过程中,还是会尽量照顾弱势一方以及妇女的权益。比如,双方只有一套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