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是指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毒种、菌种扩散,后果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是指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播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行为。
本罪指的是行为人违反有关部门的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株传播等严重的后果。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也就是说,行为人对其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的心理态度,是由于玩忽职守造成的。至于行为人违反规定的行为,当然是故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
刑法第三百三十一条规定了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即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我国刑法规定,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是指,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引起传染病毒种、菌种扩散,后果严重的行为。触犯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的犯罪嫌疑人,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即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刑法第331条),是指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播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行为。
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对象是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原因是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是指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播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行为。
传染病菌种扩散罪量刑标准有两种情形: 1、犯此罪,如果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此罪,如果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的主体是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
传染病菌种扩散罪处罚根据造成的后果不同分为两种情况: 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注意本罪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若没有该身份则不成本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既遂定罪处罚如下: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部门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为身份犯,要求是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