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婚后夫妻对婚前、婚后财产归属的书面约定,是有效的。 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共同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所以说,这种情形下,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离婚时原则上应当平均分割。但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且只写自己子女
婚后一方父母给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
婚后男方父母买房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动产物权设立采取登记生效主义,而动产物权设立则采取登记对抗主义。由于两者设立方式的差异,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父母赠与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推定为仅对一方个人的赠与,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未登记在产权登记簿一方,只有提供证据证明该不动产是
视情况而定。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不能分男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夫妻只能分割属于夫妻所有的财产,而男方父母的财产所有权属于男方父母,任何人都无权分割。如果分割,属于侵犯别人的权益。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
夫妻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一方有遗嘱的,遗嘱约定的继承人有继承权;无遗嘱其法定继承人有继承权。
1、父母的房子不一定算是婚后夫妻的共有财产,如果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那么属于共同财产; 2、但是如果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归一方所有,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就属于个人财产,不能算是共同财产; 3、法律规定一方在婚前合法受赠的个人房产,是
1、父母的房子不一定算是婚后夫妻的共有财产,如果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那么属于共同财产; 2、但是如果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归一方所有,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就属于个人财产,不能算是共同财产; 3、法律规定一方在婚前合法受赠的个人房产,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