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如果因交通肇事导致他人死亡的,需要赔偿给死者的近亲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护理费等费用,其中死亡赔偿金按照起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工资的标准计算20年,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则可按五年计算。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的赔偿标准为: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
最大的区别在于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当场死亡的,这个死亡的名额马上就进入警察安全管理考核死亡人数的计算指标里去了,而且同时纳入上报事故的计算指标当中,假如在治疗两个月以后再死亡的,就不用计算到安全管理考核死亡人数的指标当中去了,而且,也不一定纳入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丧葬费; 9、被扶养人生活费; 10、死亡赔偿金;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项目如下: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
交通事故中致人死亡的赔偿包括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中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规定,死亡赔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情况赔偿受害人治疗的相关费用外,同时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
交通事故死亡处理赔偿方式如下: (1)交通事故赔偿主要由该车的保险公司进行,个人负责其中保险公司理赔比例外的部分,由此构成对受害者的全额赔偿; (2)交通事故司机死亡,则由车主负责解决赔偿问题; (3)如该驾驶员同时也是车主死亡则由交警通知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范围包括: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 5、丧葬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