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一般来说,案件的诉讼费用是由败诉方承担的,但是离婚案件有其特殊性。对于离婚案件,难以说谁败诉谁胜诉,法院只是根据双方当事人之间感情是否破裂的事实,依法判决离婚还是不离婚。 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的受理费用由法院决定,法院可以根据不同案
离婚案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经济、海事和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
房产继承诉讼费由败诉方来承担,如果各有胜负的,就按比例分担诉讼费。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离婚起诉费用由原告预交,如果存在交费困难的情形,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诉讼费用的最终承担,是由法院判决作出败诉的一方承担。被告提出反诉的,根据反诉金额或者价额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
1、诉讼离婚费用的承担一般是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2、原告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如果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
起诉离婚费原则是由败诉方负担,但如果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那么诉讼费由胜诉方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各当事人都要承担一定的诉讼费。一般诉讼费都是由原告先预交。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的,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按撤诉
关于离婚起诉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的,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经人民
一、离婚起诉的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然后由败诉方承担。 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
诉讼离婚费用先由原告承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要按照规定缴纳诉讼费,人民法院会通知原告交纳案件受理费,如果原告接到通知次日起7日内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按自动撤诉处理。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一般由原告先预交。在法院审理后,可以在判决中确定案件诉讼费的负担。通常情况下,是由败诉方来负担案件的诉讼费。如果原告和被告双方都有责任时,由双方共同分担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由于离婚案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诉讼费的负担需要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