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3
对行为符合犯罪既遂特征的既遂犯,我国刑法要求根据其所犯的罪,在考虑刑法总则一般量刑原则的指导和约束的基础上,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危险犯。破坏行为必须是足以使这几种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这里所说的“倾覆”,是指火车出轨、颠覆,汽车、电车翻车,船只翻沉,航空器坠毁等情况;“毁坏”,是指上述交通工具由于遭到人为破坏而不能正常行驶,危及运载的人、物品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损坏上述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等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过失行为。这是本罪同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区别所在。 (1)行为人必须实施破坏交通设备的行为。这种行为
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依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据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与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界限。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侵害的客体和对象相同。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1)对犯罪结果要求不同。前者破坏交通设备的过失行为必须造成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这是本罪区别于其他过失犯罪的显著特征。过失损坏交通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不仅使交通设施本身价值遭受损失甚至报废,更重要的是它直接影响火车、汽车、电车、船只、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立案标准是:行为人实施了使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遭受毁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不仅使易燃易爆设备本身遭到损坏,而且常常引发火灾、爆炸事故,造成
过失引起火灾,责任人应当根据严重程度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方面,责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火灾造成的损害结果进行赔偿,赔偿被侵权人的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失。行政责任方面,根据法律规定,若火灾程度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对责
道路交通事故按责任分类有以下几点: 1、全部责任。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担事故的责任; 2、同等责任。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相当的,双方负同等责任; 3、主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