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4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终止合同的行为包含抵销。如果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债务相互抵销,则合同终止。合同终止的情形还包括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等情形。
效力待定合同不属于有效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一种特殊效力的合同,这种合同虽然成立,但是需要他人行使追认权后才能够使合同生效或者归于无效。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既不同于有效合同,也不
合同在被撤销后通常而言是没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且当事人应当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生效是对当事人同意的法律肯定评价,产生了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因此,合同的效力指当事人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发生。当事人就抵押事项达成协议时,抵押合同成立,但不立即生效。合同方只有在办理抵押登记时才生效。从法律上
合同的效力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狭义的合同的效力,是指有效成立的合同,依法产生了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广义的合同的效力,则是泛指合同所产生的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如下: 1、因受他人欺诈或者第三人欺诈签订的合同; 2、订立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 3、遭受他人或者第三人胁迫而签订的合同; 4、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是可撤销合同。国家本着有利于经营的政策,对于双方当事人不提出异议的,超越一方经营范围的合同,只要无人异议,就可以有效。
可撤销合同在撤销之前是有效的。 1、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
可撤销合同是相对无效、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在一方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时,该合同自始无效。
合同可以解除可以终止,具体应视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如是继续性合同则选择终止,如是非继续性合同则选择解除。如一方违反合同或两方没有违反合同则选择终止,如只有一方违反合同则选择解除。
效力待定的合同可以按以下方式解除: 1、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协议解除; 2、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的情况出现时,依约解除; 3、法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出现时,依法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终止的效力: 合同终止后,便失去了法律上的效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债权人不得主张合同债权,债务人也不再负合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同时,合同关系的终止,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从权利义务关系也归于消灭。如抵押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