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3
股权转让具体有以下形式: 1、内部转让。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2、外部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
转让著作权的方式包括:通过签订书面的转让合同进行转让这种方式,双方还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但著作权的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取得方式。
1、合同承受。 所谓合同承受,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移转给第三人。 2、企业合并。 所谓企业合并,包括一个企业或其一部分被另一个企业所吸收或几个企业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方式有债务重组型,支付转让型,形成或有负债的转让等。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对外转让股权,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股东股权可以转让。
一、支付转让型 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二、债务重组转让 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
1、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 2、继受转让。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
1、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
股权转让的形式如下: 1、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上有无规定分为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2、根据受让人的不同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3、根据标的在转让中是否分割分为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4、根据转让所赖以发生的依据分为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
首先,可转让的债权应为有效存在的债权。如果转让的债权不存在或无效或已经消灭,转让合同因标的物不存在或者标的物履行不能而无效。但债权形成的前因行为的效力对债权转让合同不产生影响。其次,被让与的债权具有可转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