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居住权人的继承人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继承居住权的。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居住权的办理如下: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
房子被卖前老人已向房屋登记机关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的有居住权。老人对子女名下的房子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子女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可以对该房享有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
一般情况下,房屋的居住权是可以继承的。但是现在有些特殊的房屋居住权有特定的限制条件; 比如公租房、带有单位福利性质的住房、干休所的一些房屋,都有一些限制继承的条件,如果是这样的房屋,就不能继承,也就不能由子女继续居住。
个人产权和集体产权,也就是房产的所有人有区别,一个是公民个体,一个是企事业单位。拥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商品房都是个人产权,也就是私产。私产和个人产权是同一个意思,表明公民个人对房产拥有所有权利及义务。以前大多数的人住的,都是单位的房,这种房被
同住人是否有居住权要看合同是否有约定并看是否登记。《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以下方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依照合同约定设立居住权、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居住权、依照遗嘱等法律行为设立居住权、因取得时效的经过设立居住权。
被监视居住人违反监视居住的处理方式是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 2.以暴力、威胁方法干扰证人作证的; 3.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
被监视居住人违反监视居住的处理方式是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 2.以暴力、威胁方法干扰证人作证的; 3.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
指居住权设立的当事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住权,指居住权人对于别人所有的住房以及其他附着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乃至收益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
设置居住权如下: (一)依照合同约定设置居住权; (二)依照法律规定设置居住权; (三)依照遗嘱等法律行为设置居住权; (四)因取得时效的经过设置居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