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9
如果满足了立案的条件,公安机关还是不给立案的: 1、向原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2、向同级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3、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一、申请复议。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 二、申请复核。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三、向检察院投诉。
指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不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直接移送审查起诉。司法实践中,通常把没有被批准逮捕而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并在侦查终结后直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称为“直诉案件”。一般来说,这些案件都是危害程度不大,情节轻微的案件
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可以追究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般犯罪情节,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会被追究的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既遂定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即构成犯罪既遂。如果盗窃证件数量较多,多次盗窃,盗窃后进行其他违法活动,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者严重影响国家机关
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具体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文、证件、印章,且仅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和印章。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
是的。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
累犯不能缓刑,不符合缓刑的条件。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对于所有累犯,均应从重处罚,不适用缓刑,不得假释。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
变造国家机关公文,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
构成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需要满足的条件:1.在主观上必须为直接故意;2.主体是一般主体;3.在客观上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4.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文、证件、印章,且仅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和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