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9
公安机关的立案程序是: 1、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2、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 3、勘验、检查、搜查。 4、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 5、评议、判决、宣告判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为,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后,认为行为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的,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情形,其公安机关即可立案。
民诉法关于移送公安机关的规定是: 第一,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五款的规定,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1.移交犯罪线索,2.协助调查取证或者查询犯罪信息、资料,3.协助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4.代为执行拘留、逮捕,5.协助查询办理、查封、扣押、或者冻结与犯罪有关的财物、文件,6.协助查询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年龄、违法犯罪经历等情况。
《刑法》中关于变造金融票证罪的立案规定是: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或者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或者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总面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数量在十张以上的或者伪造信用卡一张以上,
过了追诉时效公安机关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追诉时效期限是根据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确定的。
公安机关立案应当符合的条件主要有:初查发现确有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存在的报案事实;犯罪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在公安机关管辖的犯罪内。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适用条件: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并应当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公安机关立案的条件有: 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
公安机关立案应当符合的条件都有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并且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不予立案,并需将原因告知给控告人。
各类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有所不同,总体上来说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最首要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确实存在犯罪事实。治安案件的立案条件是存在危及公共秩序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