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担保人的房屋已被抵押的,是能执行的。如果债权人依法获得胜诉判决,并申请法院执行担保人的财产的,法院可以对抵押的房屋采取查封、扣押的措施,但是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应当先由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再由申请执行人受偿。
抵押担保责任有保证期限。如果债权人与抵押人约定了抵押担保的期限的,按其约定的期限来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未约定的,担保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
债务延期抵押担保无效。我国法律确立了相对意思自治原则,即合同当事人在相对限制的范围内依法享有意思自治和缔约的自由。担保合同当事人根据自身意愿可以约定条款,订立合同。但是合同的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抵押担保责任有保证期限: 1、如果未约定担保期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如果约定了保证期间的,则保证期间为约定的期限。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此抵押权的行权期限是法定的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抵押担保不可以约定抵押期限。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长时间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1、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2、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担保中一般没有抵押物。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一般只有抵押担保中才有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需要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
房产抵押担保的期限根据主债务的实际履行期限确定。主债务履行完毕,抵押权就会消灭。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
房屋抵押登记期限有两年。如果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间是否过期,债权行都可行使抵押权,直至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房屋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人在实现抵押权时有权就房屋所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