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但抵押不动产和特定动产,抵押权自抵押登记后成立。不动产抵押登记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抵押担保有诉讼时效,抵押担保的诉讼时效就是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所以其诉讼时效为三年,若权利人没有在主债务的诉讼时效内行使抵押权的,该权利不再受人民法院保护。
可以延续。抵押登记不受时间限制,一般应与主债权诉讼时效相同,即主债权期满后两年或者三年,不应笼统地写为一年、二年、三年等。对于原合同,抵押人明确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办理了抵押登记。
抵押期限到期的,不会延续。抵押期限仅限于抵押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如果当事人打算继续以抵押物进行抵押的,需要重新订立抵押合同。
设立房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4)担保的范围。
有效。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依法成立的抵押担保合同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
房屋有抵押的也能在诉前申请保全。如果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利害关系人就可以在诉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并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担保。
抵押无效抵押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
对房屋买卖进行的担保具有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期。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未办理登记的抵押担保期限: 1、如果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责任的期限,那么按照约定; 2、如果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