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主体为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逾期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起。
既然已经认定为工伤了,不管是住院治疗还是在家休养(有医院出具的休假单),都属于停工留薪期,是拿全额工资的,就是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含加班费和各种补贴)。工资与伤残鉴定是否鉴定、是否评到伤残等级是没有关系的。
工伤治疗期间工资待遇保持与原来的一致不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的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
工伤退出工作岗位后,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 2、工伤保险基金每月支付伤残津贴;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
挂工伤员工的待遇如下: 1、按规定办理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2、由单位按照省内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职工,应退出生产岗位,并给予一次性伤残补
工伤享有下列待遇: 1.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停工留薪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生活不能自理的享有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4.构成伤残享有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权益。所以农民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如果工伤职工拒绝接受治疗的,会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工伤职工具有拒绝治疗、丧失享受待遇条件、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等情形的,就会被停止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痊愈或者死亡、失踪改为享受工伤死亡待遇或者按照残疾等级享受工伤致残待遇等情形,将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
工伤鉴定十级赔付标准的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工伤鉴定十级的,可以获得7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承担费用。 3.工伤职工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
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期间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势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
工伤假一般是12个月,伤情严重的,可以适当延长。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