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隐名股东确认后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才有权提起。对外确认股东资格是以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为依据。
隐名股东若是想解散公司,首先需要显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名义出资人应当按照股权转让的程序,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过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之后提出解散的提案,表决通过。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增加股东。但由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能有一个股东,所以增加股东的,属于变更公司的类型,变为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需要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者重新设立新的公司。
公司隐名股东当然也要承担公司债务,对于隐名股东来讲,公司经营的好坏也事关到本人合法利益的,公司有盈利则隐名股东才能分红,如果公司当年的负债率过大,股东的投资就等于是亏本了。实际上隐名股东应该和显明股东一起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规定,股东可以是一个人,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特别规定:第三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
一人有限公司可以增加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并且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增加股东后就不属于一人有限公司了。
隐名股东对债务也要承担,按照其实际出资比例承担有限责任。在公司内部,隐名股东是实际出资人,公司一旦有分红其是实际的受益人; 因此,对于公司负债,隐名股东应当按照挂名股东认缴出资比例下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隐名股东确认后能解散公司。隐名股东在确认了其出资事实,被认定为股东后是可以行使股东权利解散公司的。但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况下才能要求解散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可以变更股东。一人有限公司变更股东需要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办理变更手续后,公司不再是一人有限公司,而是有限责任公司。法律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通常情况下是有权利是可以增加股东的,但是需要在相关的部门办理相应手续,还需要将公司的类型进行变更,需要股东或者发起人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符合条件可以申请解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的规定,只要隐名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