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8
申请劳动仲裁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但是是提起劳动诉讼的必经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双方当事人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和解与仲裁调解的区别是: 1、结果不一样,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而调解的,则是制作调解书; 2、程序不一样,仲裁庭不可以主动要求当事人和解,但可在作出裁决前先行调解; 3、和解是双方当事人的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
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自申请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应当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首先,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之前应当对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知识有所了解。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根据相关规定,县、市、市辖区仲裁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最后,争议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书时,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仲裁的办案时限: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45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超过15日。
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确定方法如下: 1、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2、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
普通仲裁与劳动争议的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 (2)机构的名称和性质不同。 (3)受理案件的范围不同。 (4)适用的原则和制度不同。 (5)时效不同。
劳动争议仲裁与监察的区别是 1、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法律行为不同。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作出劳动监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