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商品房过户需要以下材料:商品房变更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易发票、商品房初始登记证、商品房平面图;商品房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
办理商品房过户应当提交商品房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商品房初始登记证、平面图;商品房产权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商品房减免审批表、完税凭证。
签租房合同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拥有房地产权利的其他有效证件; 2、单位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并保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个人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商品房产权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签订的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等。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写明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
商品房逾期交房退房,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到了以后,给开发商发房屋催交通知书,在其后三个月合法期限内开发商仍不能交房的,你有权要求退房,开放商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返还你已支付的房款及活期利息,退房一般需要经过一下三个程序: 1、购房者提出退房要求。
商品房过户需要的材料有:商品房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商品房初始登记证、平面图;商品房产权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商品房减免审批表、完税凭证。
商品房在办理过户登记时,申请人需要提供书面转让合同、购房合同或遗嘱等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书、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房地产权转让应提交的资料有: 1、《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2、买卖双方身份证(单位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有、集体房地产转让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原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以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在住宅交付用户的同时提供给用户。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以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在住宅交付用户的同时提供给用户。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以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在住宅交付用户的同时提供给用户。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以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在住宅交付用户的同时提供给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