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5
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根据《破产法》规定,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
破产中的债务抵消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又互负债权,各自以自己的债权充抵对方所负债务,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等额内消灭的制度,债权人对产生于破产案件申请之前对破产人负有的债务,可以主张抵销。
破产债务包括下列债务: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
破产还债程序是: 1、公司宣告破产或者出现法定的破产事由; 2、成立清算组;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清算组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5、清偿相关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6、清算完成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一般以注册资本对债权人承担债务。公司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后,除股东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或者从公司提取、划拨资金外,一般不需要以个人财产清偿公司债务。因此如果股东已完成出资义务,公司破产不会直接影响股东家庭。破产后未清偿的债务,除股东为公司债务
破产债权是以破产宣告为基础,以破产人为客体的财产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清偿,就是通过债权人对债权的申报和核实,从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破产债权不同于破产财产优先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从破产中收回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的权利以及有担保债权人行
破产中的债务抵销具体是指,如果在破产申请被受理前,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互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破产财产的管理人主张抵销。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公司破产债务清偿的顺序: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3、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 4、普通破产债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