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2
雇佣关系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受伤受伤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这个问题比较宽泛,涉及到赔偿的范围、程序、主体等方面。首先说一下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的,涉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在就业活动中遭受的人身伤害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受害人因误工造成人身伤害、医疗费用和收入减少,就应当进行以下各种费用的赔偿,医疗费、误工会、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因此,员工可以
雇佣关系和工伤赔偿的范围是一样的。雇佣关系属于双方属于劳务关系,要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认定为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所需的医疗费等费用;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由用人单位支付。
雇佣关系的工伤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赔偿。医疗费的数额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私人雇佣关系不属于工伤,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 私人雇佣人员是否
工伤的误工费是指员工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
雇佣关系赔偿与工伤赔偿的不同: 1、两者的主体不同。 2、构成条件不同。 3、确定损害程度的途径不同。 4、请求赔偿的时效不同。 5、解决纠纷的途径不同。 6、赔偿的标准不同。 7、适用法律不同。
雇佣员工工伤后的赔偿标准分为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辅助器具费等等。上面项目的具体的赔偿金额,仍然是需要根据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资水平以及所在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的标准,进行具体的计算才可以最终确定工伤职工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
雇佣关系伤残的赔偿标准: 1、医疗费用:根据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等收据,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