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债务人死亡,对于他名下抵押给债权人的房产,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房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债权人可以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收回债权。企业破产的,用企业的破产财产偿还所欠债务。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偿还的,债务消灭。
债权人要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债权人要提起诉讼的需要注意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视情况而定,若是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则可以起诉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
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纠纷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1.债权人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可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立案。 2.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
债权人死了借条有效,债权人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其债权并行使对债权的清偿权。借条的证明力是有效的,如果约定的偿还时间过了法定诉讼时效时,起诉可以会遇到诉讼时效障碍,但完全可以找到中止与接续时效的缘由。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债权人死亡,而其继承人当时不知道存在这笔债权,不可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应视为时效中止。
债权债务的产生的原因主要有:行政行为,如行政命令、计划指令等;民事法律行为,如合同、单方法律行为和共同行为;违法行为,如侵权行为;事实行为,如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
债权人的代位权诉讼要注意的事项: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并且是以债权人本人的名义;要符合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损害债权人到期债权的情形;以及行使权利的范围不能超过债权人享有的债权。
代位权对债权人的效力为债权人可以实现自己的到期债权,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 1、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 4、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